欢迎使用宁夏国税局税法咨询系统  管理员:zhangli  密码:      访问统计:41553 次,  留言总数:113 条
 
页次:1/8页,每页10条,共78条  9 1 2 3 4 5 6 7 8 :



gql123
405116357
标题:悄悄话留言
时间:2008-7-8 17:54:38

状态:无法被回复




浙江
813508778
标题:悄悄话留言
时间:2008-6-16 16:08:38

状态:未被回复




车女士
标题:请问,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时间:2008-4-8 10:15:22
请问,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管理员回复:
2008-4-8 10:15:33
个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杨先生
标题:增值税专用发票
时间:2008-4-8 10:14:12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我公司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管理员回复:
2008-4-8 10:14:59
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其销售废旧物资必须使用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废旧物资”字样。
    




文女士
标题:我公司为轿车生产企业,要申请减征消费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08-4-8 10:13:25
   我公司为轿车生产企业,要申请减征消费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管理员回复:
2008-4-8 10:13:44
  首先企业生产的轿车须达到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申请减征消费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报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机械工业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认定的汽车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汽车样品达到低污染排放检验报告。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汽车企业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生产一致性合格报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增报的其他材料。
    




柴女士
标题:生产企业奖励给经销商的汽车是否要纳税?
时间:2008-4-8 10:03:53
 生产企业奖励给经销商的汽车是否要纳税?

管理员回复:
2008-4-8 10:04:04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因此,销售方通过赠送实物的形式,返还给单位的小汽车,应当按规定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金,补缴增值税。




李先生
标题:开具发票
时间:2008-4-8 10:02:52
我公司是一家销售工艺品的公司,近日举行了买四赠一的促销活动。请问赠送给顾客的部分商品需要开具发票吗?如果要开具应该如何开具?

管理员回复:
2008-4-8 10:03:03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应申报缴纳增值税。你公司举行促销活动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发票可以根据需要单独开具,也可以合并开具。




小昭
标题:请问发票违章行为包括哪些,处罚标准是多少?
时间:2008-4-8 10:01:18
请问发票违章行为包括哪些,处罚标准是多少?

管理员回复:
2008-4-8 10:01:38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以上行为的,可分别处罚。




何女士
标题:亮证经营
时间:2008-4-8 10:00:10
我经营一家小型超市,税务工作人员到超市检查时要求我将税务登记证挂在墙上醒目的位置。请问纳税人为什么要亮证经营?

管理员回复:
2008-4-8 10:00:33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或者扣缴义务人遗失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在报纸、广播或电视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和申请,经审核后予以补发。




纳税人:王女士
标题:请问怎样使用税务登记证件,如果丢失了怎么办?
时间:2008-4-8 9:58:47
请问怎样使用税务登记证件,如果丢失了怎么办?   

管理员回复:
2008-4-8 9:59:08
  您好!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2)领购发票;(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对税务登记证件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公开声明作废,及时申请补发登记证件。

页次:1/8页,每页10条,共78条  9 1 2 3 4 5 6 7 8 :

版权所有:宁夏国税局